全国珠算心算联合测试办法
2007-03-09 11:21:10
● 举办目的: 一、配合国家教育发展,提高儿童综合学习能力。
二、弘扬中华珠算文化,宣扬珠算启迪智能功能。
三、鼓励儿童学习兴趣,奠定日后各科学习基础。
● 主办考区:全国东方金子塔学校联合办理。
● 授证单位: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信息研究中心 东方金子塔北京总校
● 测试对象:凡有志学习珠算、心算之学员,均可向所在城市的东方金子塔学校报名参加测试。
● 报名截止日期为: 2007年3月17日
● 测试时间:2007年4月15日
● 鉴定费用:每项为人民币60元。
● 测试办法:
一、珠算测试项目及程度:
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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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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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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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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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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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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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七位之小数及整数,带小数及小数计算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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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时间:
乘算、除算、加减算每一测试项目各一张试卷,限制时间十分钟。
计分标准:
加减算项目每题十分。
乘算、除算、纵横列计算等项目每题五分。
合格标准:
级数
每一测试项目得分均达七十分以上方为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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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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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六位之小数及整数,带小数及小数计算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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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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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位至六位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五十五字;五位至六位之小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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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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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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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七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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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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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六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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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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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位至五位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四十五字;四位至五位之小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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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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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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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六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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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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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五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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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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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位至四位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三十五字;三位至四位之小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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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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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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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五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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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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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四位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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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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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以上四位以内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三十字,二位至四位之小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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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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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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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四位(二位乘以二位)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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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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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四位(四位除以一位或三位除以一位)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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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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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至三位之无名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廿五字;二位至三位之整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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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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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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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四位(三位乘以一位)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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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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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三位(三位除以一位或二位除以一位)之整数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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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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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之整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二十字;二位之整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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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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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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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一十五字;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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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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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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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之整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十字;一位之整数加减法纵横列计算十题,以上共二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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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心算测试项目及程度:
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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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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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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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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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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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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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位以上,五位以内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四十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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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时间:
心算测试项目一张试卷,限制时间三分钟。
计分标准:
心加减算项目每题十分。
心乘算、心除算项目每题五分。
合格标准:
级数
心算测试项目得分达七十分以上方为合格。
段位
心算测试项目得分应达下列标准方为合格:
初段:八十分
二段:九十分
三段:一OO分
四段:一一O分
五段:一二O分
六段:一三O分
七段:一四O分
八段:一六O分
九段:一八O分
十段:二OO分
其它:
十一级限定为七岁以下儿童应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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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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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五位至六位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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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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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五位至六位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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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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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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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位以上,四位以内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三十五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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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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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五位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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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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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五位之整数(含五位除以二位或五位除以三位)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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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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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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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以上,三位以内之小数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二十五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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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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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四位(二位乘以二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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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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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四位(四位除以二位或三位除以二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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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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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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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整数之加减法十题,一题十笔,总字数二十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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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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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四位(三位乘以一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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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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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四位(四位除以一位或三位除以一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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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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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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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位整数之加减法十题,一题八笔,总字数十六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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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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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三位(二位乘以一位)五题,被乘数、乘数共四位(三位乘以一位)五题之整数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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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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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三位(三位除以一位或二位除以一位)五题,除数、商共四位(四位除以一位或三位除以一位)五题之整数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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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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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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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有二位数四笔及一位数四笔(总字数十二字)五题;每题有二位数六笔(总字数十二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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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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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乘数、乘数共三位(二位乘以一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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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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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数、商共三位(三位除以一位或二位除以一位)之整数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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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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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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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为一位数八笔(总字数八字)五题,每题有二位数三笔及一位数二笔(总字数八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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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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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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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为一位数七笔(总字数七字)五题,每题有二位数二笔及一位数三笔(总字数七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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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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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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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二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为一位数六笔(总字数六字)五题;每题有二位数二笔及一位数二笔(总字数六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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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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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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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两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为一位数五笔(总字数五字)五题;每题有二位数一笔及一位数三笔(总字数五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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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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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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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至两位之整数加减法,每题为一位数四笔(总字数四字)五题;每题有二位数一笔及一位数二笔(总字数四字)五题,共十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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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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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减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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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之整数加法十题,一题三笔,总字数三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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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评分标准(含考生应注意事项):
1.答数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清楚,模棱两可者无效。
2.无论答数是否正确,一题有两个答数者无效。
3.凡答数之整数部分,如有三位以上者每三位须打分节号(,)。所打位置错误或未打分节号者按错题处理。
4.更改答数必须将原答数用单线划去,重新写上新的答数,凡不用划线更正,任意涂改数字的一律按错题处理。
5.考卷上加写与答数无关之文字或记号者,该题无效。
6.听到开始或停止口令时,考生抢先或拖后计算,第一题或最后一题不给分。
●其它应注意事项:
一、参加测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参加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。
二、参加珠算测试者在计时开始前,须将算盘放在桌子左方,除计算上必须使用之物品外,不得携带不必要之物品进场。
三、试卷分发到座位后应迅速填写姓名及参加证号码,如未填写或翻阅试卷者以零分计算。
四、计时开始后方可开始计算,听到停止口令时须立即停止计算,将试卷翻转背面,双手置于膝上,停止一切动作;测试中途不得离座,亦不得妨碍其它参加测试者。
五、等级证书核发后请妥善保存,如有遗失,一律不予补发,须重新参加测试再取得证书。
● 报名手续:
1. 参加测试者可直接向各分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。
2. 报名截止之后,不再接受报名及任何报名后的退考问题。
●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,将另行补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