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与王岩女士(原西安市加盟商)解除《东方金子塔单校特许经营合同》的公告
2015-09-02 00:00:00
鉴于陕西省原西安市加盟商王岩女士签订《东方金子塔单校特许经营合同》后,在具体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存在拖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;并且该合同履行截止的期限为2015年4月12日。时至今日,王岩女士亦未与我公司续改签新的加盟合同,且欠缴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经我公司多次联系催要一直未予付清。
基于上述事实及过程,我公司依照《东方金子塔单校特许经营合同》的相关条款之规定,已于2015年8月31日向王岩女士寄发了解除《东方金子塔单校特许经营合同》的通知,决定自2015年8月31日起正式与其解除《东方金子塔单校特许经营合同》。另外,王岩女士如不支付欠款或有其他任何侵权行为,我公司有权依照法律程序采取维权措施,维护自身权益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陕西省西安市行政区划内的教育培训机构或个人,如有合作意向,可与我公司联系,前来考察、洽谈合作(联系电话010-56155178)。
特此公告!
北京东方金子塔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